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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讯 | 2019年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讲座第三期“宪法及新修正案——宪法监督及实施”讲座顺利举办 | 2019
2019年5月9日下午,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主办的2019年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讲座第三期“宪法及新修正案——宪法监督及实施”讲座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由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乔晓阳主任委员担任主讲人,我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主持。我院副院长林来梵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乔晓阳主任委员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本次讲座中,乔晓阳主任委员首先讲解了什么是宪法。他认为宪法就是把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对这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同认识,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国家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作为统一的国家,国家要稳定,社会要安定,人民要安宁,那么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在对这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共同的意见,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共识。
其次,乔晓阳主任委员为听众解释了如何学习宪法。他建议听众先从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入手。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体现在宪法序言最后一段的第一句话,即“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任务,为了完成这个根本任务,确定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根本制度,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宪法把国家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近代中国的宪法和西方国家的宪法一样,都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因此,要学习和理解我国的宪法,首先要结合我国的历史,尤其要以近代以来中国各族人民面临的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历史使命作为出发点。从宪法承载的历史使命的出发来学习我们的宪法。“历史使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开讲就是二十个字“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乔晓阳主任委员认为我们以这种方式学习宪法,就能真正感觉到我国宪法是一部向前看的宪法,一部行进中的宪法,一部能够为国家和民族带来光明前途的宪法。只有这样学习和认识宪法,我们才能避免简单的和西方国家的简单对比,不因为我们某些方面发展水平存在差距而感到气馁,而是更加激起我们奋发自强,也不因为我们某些方面的发展不尽如人意去加以指责,而是竭尽全力加以改进和完善。只有这样来学习和认识宪法,我们才能真切地体会到我国宪法确实是一部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再次,乔晓阳主任委员介绍了由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的探索历史。我们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大约五分之一。从1949年起到本世纪中叶也就是一百年的时间,我们的历史任务是把我们国家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强国,也就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完成这样的历史任务,照搬外国的模式无法奏效,所以我们要走自己的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艰苦探索,开辟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一套完整的治国理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国家宪法全面的体现了这条道路,这个理论,这套制度,把社会主义原则全面融入到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当中。这其中既有历史的传承又有创新。这个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宪法的特色,既有历史的传承,又有创新。那么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呢?概言之,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第一,在国家结构的形式上,我们坚持了单一制的原则。第二,在国体上,确立了人民在国家的主体地位。第三,在政体上,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第四,在政党制度上,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五在基本经济制度上,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第六,在立法制度上,确立既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制度。第七,在行政区域制度上,在设立了省、直辖市之外,设立了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第八,在基层治理上,确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城市的居民委员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等等,这都属于基层群众自治。这些制度都是有深刻的历史根源,都是解决中国当代问题的需要,也就是近代以来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
随后,乔晓阳主任委员为听众讲述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宪法实施的含义。我国宪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发展,是一个不断与时俱进的宪法。他还为听众讲解了宪法和修宪的重点和亮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发展。宪法实施就是宪法规范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落实,就是把文本中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让静态的宪法活起来的过程。宪法只有有效的实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我们立宪的目的才能得到实现。宪法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所以政治化实施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特点。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和最高法也发挥了法律的规范功能。回顾三十多年来宪法实施的状况,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四个方面来实施。
最后,乔晓阳主任委员和听众分享了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的体会。宪法监督通过备案审查这个制度,确定我们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法律是不是和宪法一致,是不是跟宪法相抵触,通过这个制度维护我们国家法制的统一。关于宪法监督制度,我们的宪法、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都有规定。他还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情况。
讲座结束后,王振民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与主讲嘉宾进行互动交流。